《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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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22 光明日报 |
45户国有大矿安全欠账164亿元记者 温源 本报北京12月27日电通过对全国国有煤矿生产能力、自然条件、防灾系统、安全投入、应急体系等情况的综合调查评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今天正式发布了《全国国有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具有安全保障的煤矿,是指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煤矿,表现在生产具有合法性,证照齐全,管理体系完整,矿井生产系统合理,防灾和应急体系健全有效等。 《报告》指出,今年我国原煤产量预计为19.5亿吨,其中约12亿吨具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4亿吨需要对安全系统进行改造补套,1.5亿吨是安全状况不达标的,另有2亿吨是不具备基本安全条件的小煤矿和已报废的矿井生产的。 《报告》认为,制约国有煤矿安全保障程度提高的主要因素,一是部分煤矿经营者“安全第一”的观念不牢靠,在煤炭市场供不应求的情况下,许多煤矿忽视安全,超能力生产导致事故增多;二是煤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欠账较多。截至2003年底,全国45户国有大矿安全欠账高达164亿元;三是一些有关煤矿安全的重大科技攻关课题尚未解决,煤矿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下降;四是煤炭行业管理相对较弱,安全管理缺乏有力的体制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