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户外广告 非法条幅广告“伤”了市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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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29 新华网 |
随着两节的临近,商家纷纷打出广告进行促销,一时间街面上的条幅彩旗飘飘,招牌、充气拱门挡道。殊不知在商家扩大了影响、增加了经济收益的同时,却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破坏了公共设施。乱设广告危及行人在张掖路、永昌路、科技街、安宁西路等道路上,长长的条幅穿路而过,连在道路两边的路灯、树木、电线杆上面,随风飘荡,拉扯着市政设施来回晃动。 在文化宫附近,一些拉绳松动的条幅由于距离地面太低,被过往的车辆挂断,在风中乱舞。为减少风的阻力,而一些商家在条幅上剪了洞之后悬挂。安宁区市政监察中队的王队长向记者介绍,商家悬挂条幅,不仅破坏了市容市貌,而且极容易损坏市政设施。条幅的拉绳太松,容易被过往的车辆挂断,拉绳太紧又容易使铁质的路灯、标志杆等变形、松动,危及行人造成危险。“火”了广告装饰公司随后记者从解放门、西关十字、科技街等广告装饰公司了解到,由于受商家广告宣传的需要,在最近一段时间里,各广告装饰公司的工作处于超负荷的运行当中,许多条幅、彩旗等制作人员自12月17日以来就开始了加班加点。 文化宫一装饰部的李经理告诉记者,广告装饰公司的经营现在正处于旺季,要想做条幅、灯箱要等5天后才能排上。至于营业额,他说相当于淡季的8到10倍。“愁”了市政监察部门兰州市政监察大队的姚科长告诉记者,按照《兰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符合城市规划和市容市貌的要求。但是从目前的检查情况来看,我市有90%的户外悬挂的条幅、彩旗、拱门等广告没有经过审批,也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规划。针对这一情况,市政监察大队每天派人进行巡查、清理。但是商家的户外广告大多设置在高、危、险、亮等地方,由于执法人员的拆除设施还不先进、健全,加之工作量又大,往往事倍功半,很难拆除;另外一些单位及个人为获取广告牌位费,极力阻止监察人员的拆除,给执法工作带来了困难。姚科长表示,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将依照《兰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大力度进行集中整治,对未经批准设置户外广告的,限期拆除,并视其情节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邵其珍) 编辑:朱霞(来源:兰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