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大病保险不能单独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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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4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南京日报报道】读者自述:我是名中年妇女,同事中有两人患了妇科癌症,为治病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同情之余我也为自己担心。市总职工互助互济会有一种妇科大病保险,我想参加可以吗? 专家解答:市总工会互助互济会“女职工康乐医疗互助”中规定:单位中55周岁以下健康女职工,10人以上,由单位组织集体参加。交费标准为,每人交费50元,互助责任期为3年。在3年责任期内,参保人如致患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子宫癌、宫颈癌、绒毛膜癌中任何一种或多种疾病的,可获得人民币10000元赔付。但在投保180天内患有上述疾病,以及由其他疾病转移为上述疾病的,不予赔付。对于入会后180天内死亡的,给予全额退保。 职工个人是不能单独参加的,若想参加,可由单位工会或相关部门组织10人以上参加;也可以所在街道、社区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组织辖区内女职工统一集体参加。具体参保方法是:由经办人将参保人员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及身体健康状况了解清楚,然后填写健康状况审核表并加盖公章,经市职工互助互济会核保通过后即可办理参保手续。 南京日报记者乔晓玲整理 (编辑 草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