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乡广东梅县喜获“足球之乡”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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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09:54 新华网 |
华声报讯:广东省有关官员12月22日正式宣布,授予梅县“足球之乡”荣誉称号。中国足球协会副主席、广东省足球协会副主席容志行为梅县授予“足球之乡”牌匾。 梅州足球运动有近百年历史,并涌现出以威震全球的“亚洲球王”李惠堂为代表的一批佼佼者。1956年中国国家体委正式授予梅县“足球之乡”的称号。1979年被列为中国16个足球运动重点地区之一。五十年代末,周恩来总理在一次对外工作会议上说:“广东有‘三乡’,其中梅县是‘足球之乡’,请外国友人到这‘三乡’去参观。” 当天上午,在梅县举行隆重的授匾仪式上,广东省体育局有关领导宣读了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命名广东省首批“体育之乡”的通知》,其中梅县是唯一的“足球之乡”。中国足球协会、广东省足球协会专门发来了贺电。 容志行在授匾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梅县是中国著名的“足球之乡”,新中国成立以来曾先后为国家、各省、市足球队培养和输送过许多优秀的运动员。过去,梅州籍的足球运动员曾在国家队占了半壁江山,在海内外传为佳话。 据介绍,目前梅州市和梅县各有一支具有相当实力的专业青年足球队和女子足球队。全市有足球传统项目学校11家,大小足球场170多个,业余足球队2000多支。梅州先后输送到省级以上的运动员200多名,其中国家队30多名。 从1951年至2003年53年间,梅县足球队(包括女子足球队)参加国内各种比赛239次,其中获得冠军123次、亚军62次、季军32次。 梅县还是中国著名的“华侨之乡”、“文化之乡”、“山歌之乡”、“金柚之乡”、“单丛茶之乡”。(来源:广东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