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设”五大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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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0:46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张旭东邹声文)建立和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经过几年努力,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 受国务院委托,全国整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志刚今日就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报告时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了以下五方面的进展: ———海关、税务、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信用等级标准,建立信用档案,试行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对违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 ———金融领域信用建设全面展开,人民银行开展信贷征信工作,建立了全国联网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个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正在建设中。 ———财政、司法、旅游等部门,对财会、评估、律师、导游等重点群体实行信用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行为信用档案,实施违规公示。 ———一些经济管理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诚信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设部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各地开展区域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江苏、山东、吉林、重庆及青岛等省市印发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文件,上海、深圳等城市制定了专门的政府规章,颁布了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估管理办法。许多地方进行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