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执行新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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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0:49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刘晗)从今天起,购买汽车时将按照新的最低计税价格来缴纳车购税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对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做出调整,这是今年内第三次调整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 国家税务总局对包括进口车在内的587种车辆的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本次调整涉及车型众多。记者从调整后的新价格目录上看到,宝来1.8T的最低计税价格调整到14.2万元;天津一汽的威姿CA7106的最低计税价格调整到6.4万元;宝马BMW4.8is的最低计税价格为96.4万元;标致206CC的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至25.6万元;吉利美日MR6370AI的最低计税价格为3.3万元;奇瑞sQR7080的最低计税价格调整至3.4万元;广州本田飞度FitDtG7151的最低计税价格调整到9.1万元…… 本次调整距上一次调价仅有3个月,范围涉及国产汽车、进口轿车、进口客车、货车、越野车等。 名词解释 车辆购置税 计算遵循“从高”的原则。车购税的税率为10%。如果一辆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为10万元,若成交价低于10万元,则按10万计税;若成交价高于10万元,则按成交价计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