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司法机关依法审理四起“台湾间谍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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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0:50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2月27日电今年以来,浙江省国家安全机关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了4起台湾间谍案。杭州、宁波、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4起台湾间谍案件进行不公开审理,一审认定赵永裕等5名犯罪嫌疑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构成间谍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审判决后,赵永裕、吴哲明、裴忠豪分别提出上诉。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台湾间谍赵永裕,男,1951年2月27日生,台湾台中市人。赵于2002年参加台湾间谍组织,化名“李勇”,月薪3万元新台币,负责在杭州、江西等地设立间谍活动据点,搜集军事情报。2004年6月2日因涉嫌间谍罪被杭州市国家安全局逮捕。2004年8月24日,赵永裕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台湾间谍吴哲明,男,1968年2月16日生,台湾台北县人。吴于1996年参加台湾间谍情报组织,化名“吴大卫”,先后在江苏南京、浙江宁波两地设立间谍活动据点,搜集军事、政治情报,领取间谍活动经费114.9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0万元)。2004年2月23日因涉嫌间谍罪被宁波市国家安全局逮捕。2004年10月28日,吴哲明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 台湾间谍裴忠豪,男,1978年9月14日生,台湾台北县人。裴于2003年参加台湾间谍情报组织,化名“颜慨”,月薪4万5千元新台币,多次潜入浙江省宁波、舟山、杭州等地搜集军事情报,并发展了舟山市无业人员金仕永进行情报搜集活动。2004年7月5日,裴、金两人因涉嫌间谍罪被宁波市国家安全局逮捕。2004年10月28日,裴忠豪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金仕永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台湾间谍柯荣俊,男,1961年6月26日生,台湾高雄县人。柯于2001年参加台湾间谍情报组织,化名“陈钰麟”,月薪3万元新台币,负责在我省台州设立间谍活动据点,搜集军事情报。2004年6月18日因涉嫌间谍罪被台州市国家安全局逮捕。2004年9月14日,柯荣俊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作者:黄宏)(来源: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