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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明确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1:11 法制日报

  办一件案子最高补贴两千元 甘肃明确法律援助补贴标准

  本报讯(王坚记者赵文明)法律援助是政府掏钱、困难群众受益的一件好事。然而,长期以来由于办案补贴标准不明确,极大地制约了甘肃省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近日,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财政厅出台实施了《关于规范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通知》,将该省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据了解,这一补贴办法已于2004年12月23日正式在甘肃省实施。该《通知》对政府补贴的支付制定了四项具体标准:在当地市、县办案的,每件补助人民币200元至500元;跨市县办案的,每件补助人民币400元至1200元;跨省辖市和跨省办案的,每件补助人民币800元至2000元;法律援助机构安排社会律师和其他专业人员到法律援助机构值班接待群众来访、咨询的,每日补助人民币10元至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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