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批准 电动自行车可以上户口(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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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1:34 新华网 | ||
“买汽车太贵,骑自行车太累”,不少大中城市又开始逐步实施“限摩”(限制摩托车)举措,就在许多人抱怨的时候,电动自行车进入了消费者的视线。然而由于电动自行车牌照管理的有关规定没有出台,导致电动车失窃后破案难、寻找失主更难。 为解决此问题,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经市公安局批准,开始尝试为电动自行车上户口。昨天下午,金水分局人民路派出所在为本所的11辆电动自行车上完户口之后,开始为市区电动自行车办理入户手续。 今日新闻 电动自行车上户口 “两年了,我这辆电动自行车终于有了户口。”昨天下午,在人民路派出所,得知自己是第一个给电动自行车上户口的市民后,喻先生激动得拿着车牌看了又看。他告诉记者,他曾经丢过两辆电动自行车,但都因为电动自行车没有“户口”,报了案也无法寻找,而他的亲戚吸取他的“教训”,丢失电动自行车后,干脆也就不去报案了。 为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被盗案件的发生,金水公安分局经请示市局决定,加强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经营秩序,为辖区内的所有电动自行车上户口。 户口上网 其他区可以跨区办理 近期,人民路派出所为社区民警统一配备了11辆电动自行车用于辖区巡逻防范。昨天下午,该所为这11辆电动自行车首先进行集中挂牌登记,进行信息录入,以此带动辖区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居民到派出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市民如何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户口?据人民路派出所所长徐辉介绍:近段时间,金水分局各派出所已做好为电动自行车入户的准备工作,如向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发放登记表、证,收集电动自行车登记信息,并负责将电动自行车信息输入微机。 目前,为电动自行车上户口属自愿行为,市民想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户口,首先要拿着电动自行车的购车发票、合格证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主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机号、车架号、车型号等项目。登记后,警方除为电动自行车安装车牌外,还给车主发放非机动车行车证,该项业务在金水区所有辖区派出所均可办理。 此外,郑州市其他区的市民拿着相关电动自行车手续,也可到金水辖区派出所为电动自行车办理户口。 按照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办理电动自行车户口,要收取5元办证工本费。 警方透露,今后如果再次侦破盗窃电动自行车案件,即可上网查寻电动自行车的主人。 经销商 电动车销售前景美好 备受困扰的身份问题如今得到了解决,对电动自行车产业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紫荆山路一家电动车经销商老板说,电动自行车属新生事物,到底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该走哪一条道路,旧的法规未作规定,因此销售中每当顾客提及这些问题时自己心里也没底儿,只能口头保证可以上路。一些顾客因有顾虑而欲购又止,销售市场一直比较疲软。 今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的身份已经得到法律的确认,决定是否登记管理及如何使用的权限放在省一级政府,这个规定出台之后,上海、杭州、北京、南京、济南、成都等城市纷纷解禁,允许电动自行车上牌上路。现在郑州市也对电动自行车明确了身份,销售时便可以此给顾客解释宣传,效果不错,卖得更有信心了。 电动自行车销售公司的王经理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并不算长,自从1999年10月1日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正式实施以后,电动自行车才以飞快的速度发展。1999年电动自行车的产量仅13万辆,跃升至2003年的399万辆,这已充分说明了老百姓对电动自行车的认可,电动自行车的市场合理性,由此可见一斑。这说明,电动车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然而,电动车丢失问题也成为城市的一大弊病,为解决此问题,一些电动自行车厂家和保险公司出台了购车赠保险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失窃,由保险公司赔偿。然而,由于丢失率太高,一些保险公司不得不退出该业务。 而现在,电动自行车有了身份,无论是对市民还是对市场无疑都是好事。 购车者 能上户口实在是太好了 骑了两年电动自行车的黄先生说,电动自行车轻便、省力、环保、经济,对老年群体非常适合,这辆车给他带来不少乐趣,唯一的不足就是一直担心上路问题,以前政府管理部门一直对电动自行车态度暧昧,在哪个车道行驶都不明确,《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肯定了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现在户口问题又解决了,这等于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身份,实在是太好了。他准备今天就到辖区派出所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上户口。 记者就电动车入户一事采访交巡警时,一民警也表示,电动自行车省力、环保,一个晚上充电使用照明电不到一个千瓦时,比摩托车节约很多开支,另外用起来方便,速度没有摩托车快,比较安全,他本人骑的就是电动自行车,应该给电动自行车上牌。 采访中,不少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听此消息都很兴奋,他们表示,我国正向城市化发展,城市交通问题一直令城市管理者煞费苦心,虽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是首选的解决办法,但是毕竟自行车还是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而且电动自行车比普通自行车也具有省时、省力、环保等优点,能够提高人们的出行质量,能适应工薪阶层的消费需求,具有发展前景,应该允许电动自行车发牌上路。 管理者 先看效果再做决定 电动自行车可以入户的政策其实早就在北京、广州等城市实施了,但在试行一段时间之后,又停办了这项业务,主要是仍存在争论。如现在的电动车除速度没有摩托车快之外,其体形基本和摩托车差不多。把它放在哪个行车道内,无法明确。尽管现在郑州出于治安防范角度考虑,暂时为其解决了户口问题,但交通安全问题却没有考虑在内。因此,金水警方的这一举措也只是试行,试行效果好了,再进行推广,如果不好,会再做其他考虑。 (来源:大河报 责编:杨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