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医疗补助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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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3:0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陈心华 通讯员胡晓牧)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说,公务员医疗补助对象的确认工作已基本完成,相应的接口程序也完成升级。元旦起,符合公务员医疗费自付补助范围的对象,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以及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由个人承担的10%部分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2%以上的部分,补助80%。符合公务员医疗费自付补助范围的对象中,退休人员上述自付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8%的部分,补助80%。 而200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符合公务员医疗费自付补助范围的对象,在2005年3月1日至5月31日凭收费票据和医疗IC卡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冲正报销。 (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