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铁腕三律令 保护“两基“攻坚经费有章可循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3:23 人民网 |
人民网贵阳12月28日电,记者侯立明臧文丽报道在“两基”攻坚工作中,贵州省抢抓西部大开发和农村税费改革两个机遇,接连出台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了“两基”的经费投入。 鉴于贵州省“两基”工作的现状,贵州省委、省政府决定“十五”期间,5年共安排6亿元“普九”专款。此外,另安排2.45亿元专项资金作为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的省级配套资金。地、县两级政府也相应设立了“普九”专款。同时,贵州省核定下发了《贵州省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定额》,明确了财政预算内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农村中小学运转正常。这是贵州省实施《义务教育法》17年来,首次制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使各级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三是在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中,为确保农村教育投入,贵州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决定:在中央和省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各县用于农村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且不能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只能用于“两基”攻坚及保安全、保运转、保发展。这一规定已于今年2月正式写入贵州省政府第73号令颁发的《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这样,贵州省每年用于农村教育的这笔资金可达5亿元左右,比过去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时最好的年份高出3亿元左右。仅2004年验收的16个县三年就安排了2.54亿元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投入“普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