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委员会倡议为补课老师捐款惹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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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5:11 扬子晚报 |
本报讯镇江中学部分家长向本报投诉,反映该校“家长委员会”通过一封“告家长书”,动员家长以自愿捐款的名义,向每位高二年级学生收取150元用于补助补课老师。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反映问题属实。但就这一问题家长、学校、教育部门和普通市民各持观点。 记者从家长提供的《告家长书》上看到:“孩子们进入高二分科以后,他们的老师为此付出了辛勤劳动,据了解,暑假期间为学生补了4天课(计每生28节)……本学期合计每生上课400节左右。学校还将组织寒假补课……以上都是老师利用休息时间完成的……为此我们高二年级家长委员会全体成员倡议,每位家长自愿捐出150元左右,以略表我们家长的感激之情。” 投诉“倡议捐款”的家长认为,中央和省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许学校向学生乱收费,但学校站在幕后让所谓“家长委员会”出面,要求家长向老师捐款,这是一种变换手法的乱收费。 镇江中学另有说法。该校校办主任马晓群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捐款一事是高二年级部“家长委员会”操作的,且捐款前在各班班务会上与学生家长进行了沟通,完全是家长自愿,所捐款全部委托家长委员会保管,将补助给上课老师;而且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概免缴,全校近百人免缴。他说,给学生补课,是在家长一致要求下做的,9月因学校基建,停了几个星期,家长们还纷纷打电话来催促学校。现在一个学生一学期仅收了150元,算起来老师上一堂课10元钱都不到。如果不收钱,学校贴补不起,想不到有的家长还有意见,真使学校感到无奈。 倡议捐款的做法,引起了镇江市民的热烈议论。许多市民认为,说这一收费合理却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审批;说不合理,又似乎不近情理,老师不能白忙。一位女儿在江大就读的刘姓妇女对记者说:“补课老师额外的辛勤劳动应该得到经济补偿,但怎样补偿、经费从何而来,教育部门要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如果要求家长捐款,必须征得每个家长的同意,本着自愿原则。” 镇江市教育局监察室孙和平主任认为,“家长委员会”倡议家长捐款,没有违反义务教育法,但此做法不提倡。我们倡导教师要有无私奉献精神,但学生家长自愿捐资助学,教育部门也干涉不了。当记者问到如何处理这一问题时,孙主任说该校已请“家长委员会”出面组织“票决”,对少数不赞成捐款的家长,一一退回;如果大多数不赞成,则全部退款。 据了解,镇江中学高二年级共有1061名学生,高二年级部有20个班级,“家长委员会”经由班主任各推荐一名家长组成。“告家长书”发出后,共有963人捐了款,总计14万多元。(王致同 万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