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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织网过滤问题商品 长沙全面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17:46 红网
广织网过滤问题商品长沙全面推进商品质量监管(图)
  (随着首批试点合格企业的确定,长沙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全面推进。)

  红网长沙12月27日讯(记者欣悦)消费者到正规商家购买商品将会更有保障。今天,16家长沙的商业企业作为首批合格企业接过了长沙市工商局颁发的“长沙市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改革合格单位”的牌匾,并且基层工商部门和商家还向长沙市工商局递交了商品质量责任状。从此,长沙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开始在全市全面铺开,长沙成为湖南省第一个全面实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的城市。

  全面改革时机成熟

  今年,湖南省工商系统开始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推行商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重要商品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和重要商品“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制度三项制度,并且强化了商品质量抽查、商品质量信息公示、不合格商品的退市机制和商品质量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四项措施。经过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3年10月,长沙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流通领域实施以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实行商品市场准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并在21家大型市场、商场、超市开展了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来的努力,成效显著。据通程广场店店长陈瑜介绍,该店自从成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的试点单位后,建立了进销台帐,加大了商品质量的检查力度,使服务上了一个台阶。今年的质量投诉率明显下降,销售收入比去年增长了50%。据长沙市工商局统计,试点单位在改革试点前后,消费投诉率平均下降25%,商业信誉明显提高。

  长沙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通过试点探索,商家商品质量责任意识加强了,商品质量明显提高,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又提升了企业形象。经济效益也明显上升,实现了三赢效果,进一步净化了消费环境。现在已经形成了改革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行改革时机成熟而且显得十分必要。`

  全面改革实行分类管理

  长沙市全面改革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除了推行三项制度和四项措施外,还将按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将商家分为三类:A类为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商场、连锁店、省、市级商品代理商、总经销商;B类为集贸市场、中型超市、商品特约经销商、展销会;C类为商品销售门店和其他商品经销商。

  A类商品经销企业为重点监管企业,这类企业多为统一配送的连锁企业或外资企业,商品质量案件仍归长沙市局管辖和协调,其他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辖。B、C类企业的监管工作全部实行属地管辖。

  长沙工商部门要求,A类经销企业的商品质量监管要建立完善“十个一”,即搭一套班子,做一套方案,订一套制度,建一套证票帐,置一套档案柜,配一名档案管理员,设一间检测室,添一名检测员,购一台电脑,总结一套工作经验,为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改革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B类经销企业可参照A类经销企业的做法,建立和完善符合企业自身情况的产品质量保障机制,各企业重点要保障商品质量,在建立一套证、票、帐和落实制度上下功夫。

  改革动员了最广泛的力量

  长沙市工商局副局长欧阳志刚说,全面推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改革是工商部门监管思路转变的体现。工商部门监管将从以“打防结合,以打为主”向以“打防结合,以防为主”转变。以前工商部门只能对一个企业,一种商品这样的点进行监管,而改革将使绝大多数企业建立起一系列制度和措施,充分调动他们的自身积极性,发挥严把商品质量关的自侓性,让企业能够自我发现问题、主动将问题商品拒之于门外。同时,每一个实施改革的企业随时与工商部门保持信息互通,成为工商部门监管延伸的触角,众多的参与企业和工商部门共同形成了一只市场监管的大网,让工商部门能够在更广的面上进行监管。

  他说,改革动员了社会最广泛的力量——各个商业企业,不但减轻了工商部门的工作量,而且使监管更加有效。

  消费更有安全感

  现在消费者到长沙的一些商场购物可以看到,不少商家的柜台将商品的数量、产地、来源、责任人、工商部门责任、投诉电话等等都一一标注得清清楚楚,让消费者一目了然。而随着改革的推进,将有越来越多的商家对经营的重要商品进行公示,消费者消费将更有安全感。

  据了解,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消费安全,工商部门还将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和食品安全网络为基础,定期或不定期对投诉较多商品经营企业名单;商品质量查验合格和不合格的商品名称及生产企业名单;检测合格和不合格食品名称及主要数据指标;获得免于质量抽检的商品及供货企业名单;销售不合格产品受到工商机关查处的经销企业的名单;责令退出市场和召回的商品及企业名单;消费警示、市场预警、消费指导信息;其他消保维权方面的信息和其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信息等商品质量信息进行公示。

  而且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影响或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不合格产品,坚决清除出市场;对标签标识不合格等质量违法性质轻微,且不涉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商品,依法责令停止销售,要求限期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准予重新进入市场销售;大中型商业企业发现不合格商品,将主动停止销售,并对已销售有安全隐患的商品,主动召回。全力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冯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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