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工伤保险条例作补充说明 加班出车祸算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7:12 新华网

  职工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时,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哪个单位出了工伤,就由哪个单位依法承担责任。劳动保障部近日对《工伤保险条例》的8处规定做出补充说明,旨在更全面地保护职工利益。

  《工伤保险条例》是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此次劳动保障部对其作出的补充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主要还包括以下方面:除正常上下班途中以外,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出车祸也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各类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中“48小时”以医院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起算时间;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时,是否需要治疗应由治疗工伤职工的协议医院提出意见,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出工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单位是否同意不是必经程序;职工因工死亡后,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应按职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记者雷加)

  (来源:北京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圣诞节
圣诞和弦铃声专题
3DMM
养眼到你喷血为止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