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无超期羁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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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8:48 新华网 |
2003年以来,宁夏各级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认真履行监所检察职责,严格执法,促进了公安、检察、审判三机关各办案环节实现了无超期羁押,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和刑罚正确执行,成为今年全国检察机关无超期羁押的8个省区之一。 全区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普遍建立执行刑事诉讼期限内部监督制度、羁押期限提前告知和催办制度等长效机制。特别是今年,检察机关会同公安厅、司法厅联合深入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对2002年以来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检查,发现脱管下落不明的9人,保外就医后重新犯罪的2人,有6人未在指定医院鉴定。针对保外就医中存在的问题,检察机关已向有关单位建议纠正,现已全部纠正。对于呈报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案件情况,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会同监狱、法院积极试行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公开听证和公示等措施。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协作和配合,共同防止和纠正了一批违法会见、违法提审和“跑风漏气”问题,同时推行了检察官接待制度,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薛正俭)(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