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50万就搞臭你 苏宁电器前员工潘某敲诈勒索被判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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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8:5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贺信 通讯员/穗法宣)离职的员工与公司“撕破脸”,拿着公司的内部文件向媒体“揭黑”,并以此要挟公司敲诈勒索50万巨款,不想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员工因敲诈勒索罪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28岁的潘建华原来是广州苏宁电器售后技术服务中心网点主任。去年11月,因劳动纠纷离开了该公司。走的时候,潘建华和公司闹得很不愉快,还因为违约金的问题闹到海珠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今年2月4日,潘建华被裁定支付违约金19800元。 为了报复公司,潘建华拿了公司的内部文件,跑到广州某媒体“揭黑”。他将广州苏宁电器有限公司的内部文件《内修机处理工作流程》交给了媒体,向媒体披露苏宁公司涉嫌用返修机充当正品机蒙骗消费者。今年2月19日,媒体刊登了潘建华反映的情况。 问题一曝光,苏宁电器立即派员与潘建华联系。潘建华趁机提出,苏宁公司要付给他50万元,他才会将有关“返修机”的文件还给公司,否则将材料继续散发。为讨价还价,双方多次接触,商讨支付款项的数额和方式。 2月23日,苏宁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于2月25日筹集了30万元现金,准备交给潘建华。潘建华未在约定地点露面,提出将钱划入其在该公司的原来的工资卡中。 2月26日下午3时许,潘建华至广州市天平架兴华直街与苏宁公司代表马某等人继续商谈交款事宜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潘建华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东山区法院一审判处潘建华有期徒刑两年。潘建华不服,提出上诉,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