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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539万 崂山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受审(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9:31 水母网
涉嫌受贿539万崂山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受审(图)
法庭审理于志军受贿案。

  继原青岛市长助理、崂山区区委书记王雁受贿案开庭之后,崂山违法土地案又一重要责任人、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于志军受贿案,28日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察机关指控于志军涉嫌受贿5393819.74元。

  涉嫌受贿539万余元

  今年43岁的于志军,曾任崂山区沙子口镇副镇长、副镇长兼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崂山区交通局副局长、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崂山区教育体育局局长。2003年10月15日,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10月29日被逮捕。2004年5月29日,于志军受贿一案由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6月6日,由泰安市检察院代表省检察院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1995年至2003年9月,被告人于志军利用担任上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私利,非法索取和收受45个单位和个人的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5393819.74元。

  45项受贿指控

  检察机关共指控于志军收受、索要贿赂犯罪事实45项:2002年12月,利用担任崂山区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青岛某物业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董事长王某送的人民币150万元。

  2002年春节前和2003年2月,为青岛某房地产公司谋取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方面的利益,两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赵某送的人民币共计810760元。

  2002年春节和2003年1月,为青岛某置业公司征购土地谋取利益,两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路某送的青岛佳世客购物卡30000元、人民币330000元,共计人民币360000元。

  为青岛某公司征购土地谋取利益,2003年6月,安排其妹到该公司副总经理韩某的办公室,拿回该公司送给的人民币313268.94元。

  2002年3月和2002年7月,为青岛某电器公司征购土地谋取利益,两次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刘某所送4000美元、100000元人民币,共计折合人民币133109.6元。

  2002年4、5月份,为青岛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三姜一湾”项目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谋取利益,向公司董事长王某索要2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165532元。

  2002年2月至2003年2月,为青岛某置业公司征购土地谋取利益,三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金某所送人民币100000元、5000美元、IBM笔记本电脑一台,共计折合人民币166067元。

  2002年春节前至2002年7、8月,为青岛某房地产公司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谋取利益,两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崔某送的青岛佳世客购物卡4000元,并向崔某索要人民币150674.4元

  为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某工程咨询公司征购土地谋取利益,于2001年10月至2002年9月,四次收受该公司经理王某所送人民币60000元、10000美元、青岛佳世客购物卡30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45768元。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沙子口某建设公司谋取工程施工、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等方面的利益,三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刘某所送人民币共计530000元。

  2002年2、3月份和2003年2、3月份,利用担任区交通局副局长、国土资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青岛市某置业公司谋取公路建设工程承包、资金划拨、土地出让等方面的利益,两次收受该公司经理王某所送人民币310000元。

  以上受贿犯罪数额均为10万元以上。其他34项指控的受贿钱物,价值从6000余元到80000余元不等。

  对被控事实供认不讳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于志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或者索取贿赂,共计价值人民币5393819.74元,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法庭上,被告人于志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45项犯罪事实,没有任何异议,全部予以承认。

  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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