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浅议 当银行“铁规矩”遭遇尴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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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9:35 千华网-鞍山日报 |
圣诞节的前一天,南京市民戴小姐以自己的“不规矩”,“挑战”了一把银行的“铁规矩”。 12月23日下午,戴小姐到一家银行去存款时,储蓄员竟然将存折和她要存的2700元一起给了她。面对此情此景,戴小姐没有多说,将钱和存折拿了就走。当天夜里12点,银行的工作人员就找上门来了,他们告诉戴小姐,银行清账时发现少了2700元,在调来录像看过后,认为可能是戴小姐将这笔钱拿走了,所以现在登门要求戴小姐将钱退还出来。 起先,银行的人以为戴小姐会不承认有这么回事,可是出乎他们的意料,戴小姐爽快地承认:钱的确是我拿的!但我就是不想还给你们。戴小姐说的一番话似乎也不无道理:我就是要给银行一个教训!银行不是常常说“现金离柜,概不负责”吗?这个“负责”是不是只是针对储户,而和自己无关?如果也包括银行自己的话,那么银行将钱弄丢了,就不应该来找储户,应该理所当然地自己承担责任。现在事情出来了,却要储户来负责,银行是不是有点霸道了? 戴小姐的举动的确将了银行一军。“现金离柜,概不负责”,银行坚持自己的“规矩”,储户离开了银行的柜台,钱真钱假、钱多钱少,谁能说得清?和银行相比,在没有任何技术手段为自己证明的情况下,储户是处于弱势的,所以大多数的情况下,储户只能自认倒霉。但是,现在戴小姐将强弱对比的情况掉了个个儿,她抓住了银行“现金离柜,概不负责”这个“铁规矩”的把柄,银行也就陷入了自尝“恶果”的尴尬。 我不认为戴小姐的做法得当,因为她的“不当得利”在法理上是站不脚的。但是,银行是不是应该在这件事情上有所反思,“铁规矩”到底应该“铁”在何处?在此我不想做过多的置评,因为银行自己咀嚼完这件事情后,他们一定会有自己的答案。(江南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