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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刑 大一学生入室抢劫杀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09:3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新京报记者陈俊杰 通讯员高志海 杨海澄)为偿还4500元的借款,入学仅一年的大学生陈立宏选择了入室抢劫,遭到反抗时,将中科院一名职工杀死。昨日,北京市二中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28万余元。

  陈立宏,20岁,今年6月6日因入室抢劫被捕,当时其身份是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一年级学生。

  11月9日,陈立宏在法庭上陈述抢劫原因时表示,因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一个学期的生活费花完后,他向一台球厅老板借了4500元。为了偿还这笔欠款,今年6月5日下午1时,陈立宏来到朝阳华严北里小区一户人家行窃,被女主人武某撞上,陈向武索要银行卡时遭到拒绝,陈掏出随身带的水果刀割开武某的脖子,致使武某死亡。陈抢走了仅有10元钱的银行卡。陈立宏杀人后,告诉了老乡,老乡于是报警。第二天凌晨,朝阳警方在学校宿舍把正在睡梦中的他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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