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年1月至3月进行正式经济普查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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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01 新华网 |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03]29号)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国务院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目前北京市正在进行经济普查基础资料准备和查找漏登单位工作。为了切实做好经济普查正式登记,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北京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昨日就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公告指出,此次普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情况,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及其数据库系统,为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础。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北京市将于2005年1月至3月进行正式普查登记。 此次普查的对象包括,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上述单位尚未参加普查登记的,请立即到单位所在地经济普查办公室(注册地与经营地分离的,按照经营地原则)进行登记。 公告还指出,参加经济普查、进行普查登记、提供普查资料,是每一个经济普查对象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凡经济普查对象有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的;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违法行为的,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对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本次普查具体工作由各区(县)经济普查机构组织实施。 北京市及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 北京市及各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 电话 北京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8 3 5 4 7 1 8 8 、8 3 5 4 7 1 7 7 、8 3 5 4 7 178 东城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6 4 0 3 4 4 5 0 西城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8 8 0 6 4 0 8 5 崇文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6 7 1 1 0 0 8 8 - 5 0 3 9 宣武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8 3 9 7 6 0 7 4 朝阳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8 5 9 6 2 7 7 2 丰台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6 3 8 1 1 2 6 2 石景山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6 8 8 6 2 2 3 8 海淀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8 8 4 8 7 2 4 5 门头沟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6 9 8 6 8 8 4 4 房山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8 9 3 5 5 7 9 0 通州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8 0 8 8 6 9 4 2 顺义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6 9 4 3 1 3 5 4 昌平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8 0 1 0 6 9 1 5 大兴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6 1 2 9 8 9 9 1 怀柔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6 9 6 4 1 8 5 3 平谷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8 9 9 8 4 1 4 5 密云县经济普查办公室 6 9 0 5 0 3 3 9 延庆县经济普查办公室 6 9 1 7 4 6 9 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6 7 8 6 9 6 8 7(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