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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施行审前程序和"预审法官"制度 预审化掉六成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32 水母网

  在高密打官司和别的地方不太一样,都说打官司拖不起,但在高密,你想拖也不容易,一个放在以前要持续几个月的案子现在几天就能结案,60%的民事案件能在一个月内调解成,效率最高的庭审法官一年能判397起案子。

  即使到了法庭上,高密的官司还是和别处不一样,负责判案的法官根本不跟当事人接触,只接触卷宗,当庭一宣判,法官“飘然而去”,此后没有任何联系。

  这就是高密法院施行的“审前程序”和“预审法官”制度。

  其实,早在8年前高密法院就已经开始做这项试验了,到了2002年底,高密法院成为联合国在中国合作的惟一一个司法改革试验点,他们的改革才逐渐有了点名气。说到底,这个改革不是翻天覆地的巨变,只是个渐变过程,但这种改革恰恰适合了中国目前的国情。

  预审化掉六成纠纷

  看上去,“审前程序”和“预审法官”是两个很专业的法律术语,其实理解起来并不困难。

  高密市人民法院最早开始这个司法试验是在1996年,那时候,中国大部分法院实行的是立审合一的“询问、调查、劝说、调解”四步到庭审判方式,基本上是法官包揽一切,当事人只要递上诉状,其余的就都是法官的事了,“当事人动动嘴,法官跑断腿”。由于“四步到庭”速度比较慢,后来,全国法院又积极推行“一步到庭”制,要求法院立案后,所有证据交换、认证、事实确认等程序都在庭审中进行,以提高法院的审判效率。

  但高密法院认为这两种制度都存在不适合中国国情的地方,比如说,他们审结的80%的民事案件都是一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易纠纷,只要给双方讲明道理调解到位,完全可以在开庭前就结案,用不着经过复杂的庭审程序。而且,目前很多老百姓尤其是农民对法律知识不了解,根本不知道怎么打官司,即使到了法庭上也不知道该如何举证,教群众怎样打官司成了法官的一项相当重要的工作。

  根据这些情况,高密法院专门成立了一个庭前准备小组,做些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比如指导当事人如何举证、打官司,能在庭前调解的案子就尽量调解结案,不要再到法庭上去,小组里的工作人员称为“准备法官”。

  2002年底,联合国选中高密法院作为中国惟一一个司法改革试点,推行“审前程序”和“预审法官”制度。这里面最重要的一项改革,就是把法官分成“预审法官”和“庭审法官”两种。预审法官专门负责与当事人打交道,教给当事人如何举证、如何打官司,并预先告知可能出现的诉讼风险,但预审法官没有审判权,他们只能通过调解结案,如果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调解不成功,预审法官的权力到此为止,他们必须把案件教给庭审法官。而预审法官所做的一切,就都属于“审前程序”的范畴。

  庭审法官的工作只是坐在法院里不停地开庭,有时一天能开上四五个庭。平日里庭审法官过的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生活,他们了解案情的途径是翻阅预审法官交回的调查材料,没有任何与当事人接触的机会,而当事人也不知道预审法官会把他们的案子交给哪位庭审法官。在高密法院,预审法官平均要将接受案件的60%调解消化掉,剩下的40%再转交给庭审法官,但也有干得更加出色的,像预审法官田绍尊,调解结案率都在70%以上。

  有权的没机会,有机会的没权

  目前很多老百姓尤其是农民的诉讼现状,我们经常遇到当事人一头雾水地来打官司,甚至有的农民连法院门在哪儿都不知道。有一次法官问当事人还有没有异议?几个当事人都连连摇头,说没有没有,法官说那就回去吧,几个当事人当时就急了,说还有一肚子话要说呢?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异议”。所以这项司法试验的第一个用处就是要教会当事人怎么打官司,还要告诉他可能会出现的风险,高密法院副院长王益华总结道。

  而第二个好处,是大大缩短了老百姓打官司的时间。高密法院规定,如果是简易案子,预审法官必须在一个月内调解结案,普通案子最多可延长到45天,如果调解不成,必须马上移交给庭审法官,而庭审法官在看完卷宗几天后就必须开庭审案,而且要当庭宣判。

  试验的第三个好处,则是成功切断了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联系,保证了法官的廉正问题。庭审法官有权判案,但他没有任何机会见到当事人;预审法官天天能和当事人打交道,但如果一方不同意调解,他也没权结案,高密法院研究室主任李卓志把这条好处总结为10个字:“有权的没机会,有机会的没权。”

  “有本书叫《胜诉在美国》,是写中国人和美国人打经济官司的,当时里面有段话,我一直记得很清楚:‘我们还没有来得及说出表达感激之情的半个字,法官就飘然而去,从旁边的脚门离开了。’现在我们的庭审法官就是这个样子,一审完案子就飘然而去,没有任何时间和当事人接触。”副院长王益华说。

  见一个窟窿填一个洞

  在8年的摸索中,高密法院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见一个窟窿填一个洞,每当遇到法官们争论最激烈的焦点,高密法院的领导就会想办法,先从这个焦点上完善充实。

  由于庭审法官的权力要比预审法官大一些,高密法院在选择庭审法官上就特别小心,设计了一道又一道门槛:首先,40岁以上的人一律不能干庭审法官,在40岁以下的法官中,必须具有本科学历、从事法院工作审判资格5年以上、政治、业务素质高的法官才有资格报考庭审法官,在报考的所有人中,理论考试前30名成为档案庭审法官,再经过群众评议、公开答辩,最后,整个高密法院只剩下了15名庭审法官。就这15名庭审法官也不是终身制,只要出现一年一起或三年两起错案冤案,庭审法官的头衔就失去了。

  在一次次的完善充实中,高密法院的“审前程序和预审法官”试验越做越顺手,审判效率也越来越高,效率最高的庭审法官一年能判397起案子,效率最高的预审法官能把80%的案件调解结案。

  一位司法界业内人士曾这样评价高密法院施行的“审前程序和预审法官”改革:“其实这项目说穿了也没啥希奇,就是把法官的审判权力分解,尤其是把调解部分单独拿到前边更加强化了而已,但偏偏这种不希奇的改革适合了中国目前的国情。”

  本报记者张洪波刘炳文通讯员李卓志责任编辑:刘家昌(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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