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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贵州47万市民入低保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42 贵州日报

  金黔在线讯记者近日从民政厅获悉:目前,全省纳入保障范围的低保对象有21.91万户、47.25万人,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11月底,全省支出保障金3.14亿元,累计保障491.75万人次,人均补差63.77元,比2003年底增加11.63元。

  我省对“三无人员”和70岁以上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长期患重(大)病、单亲、有子女就学的特困低保家庭,增发了10%—30%低保金,初步实现“分类施保”。全省有49个县(市、区)完成了低保提标工作,目前全省的低保平均标准已由2003年底的104元提高到119元,初步缓解物价上涨给低保对象生活带来的影响。

  为多方面解决低保对象实际困难,各地积极制定低保优惠政策。六盘水市下发了《关于城市低保对象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低保对象在就业、医疗、教育、水、电、燃气、住房等方面制定了优惠减免和扶持政策。省人民医院对就诊的低保对象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单项检查、住院、治疗费用100元以上的优惠15%。贵阳市在一些街道、社区探索建立“爱心超市”,为低保对象、贫困群众免费或优惠提供生活用品;部分商场、药店设立了低保对象专柜,为低保对象提供优质低价的副食品和药品。

  我省还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城市低保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今年以来,民政厅先后下发了《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和《贵州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目前,全省9个市、州、地,88个县(市、区)均建立了低保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户管理;78个县(市、区)的城区和重点乡镇实现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从今年6月起,民政厅把省、地、县三级低保工作机构的热线电话、各地低保标准和低保工作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和民政网站向社会公布,各地、县民政部门也通过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当地低保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作者:王兵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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