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调整现行票据和结算凭证的种类和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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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0:51 石家庄日报 |
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张旭东)中国人民银行28日称,人民银行决定对现行票据和结算凭证的种类和格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票证将于2005年1月1日起陆续启用。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称,新版票证由现行的31种票证调整为15种,分别是:银行汇票、粘单、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现金支票、支票(普通支票)、进账单、信汇凭证、电汇凭证、支付结算通知查询查复书、银行承兑汇票查询(复)书、托收凭证、拒绝付款理由书。 考虑到客户和商业银行现行票证仍有一定的存量,为避免增加客户负担和造成浪费,规定了六个月的新旧版票证交叉使用过渡期。在此期间,银行和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符合规定要求的票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