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评析:谁为消费者生命健康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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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1:30 金羊网-新快报 |
吴睿鸫(河北) 卫生部通报了今年食用植物油国家卫生监督抽检情况。在本次抽检到的574份植物油中,没有达到卫生标准的有52份,不合格率占到9.1%。其中,“金龙鱼”、“福临门”、“金象”等知名品牌的产品也在“黑名单”之列。(据12月28日《京华时报》) 笔者一直是“金龙鱼”和“福临门”大豆色拉油“铁杆”消费者,原因它们是我心目中的名牌产品,名牌产品质量自然信得过。而当我看到这些知名品牌也列入“黑名单”时,我心中产生了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那么酸价和油溶剂残留量指标超标,对人体究竟有何危害呢?据内行人士说,酸价等超标的危害由于酸价和过氧化值超标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而浸出油溶剂残留量超标也会对人体的中枢神经造成较强的刺激和麻痹作用,其中的一些成分(如甲苯等)甚至对白血病有促发作用。 就食用油领域而言,尽管早有国家颁布的强制标准对其中的有害成分进行了限定,但厂家能否切实遵照标准生产,消费者无从得知。因此,相关的行业管理部门对食用油等“入口”产品,就该随时进行严格的检测。但现实中较为普遍的现象是,包括保健品、食品、药品在内的一些“入口产品”,往往都是在消费者身上发生事故或出现问题后,相关部门才站出来发出“某某产品或某某成分对人体有害”之类的声音。 令消费者不解的是,这些对人体健康存在严重隐患的食用产品,是如何拿到批量生产的“生产许可证”,并且通过媒体大肆宣传,堂而皇之的大量销售的?对于这些事关民众生命健康的产品,有关职能部门为何“失语”,为何“撒手不管”,居然不经过严格的检验,就准许其生产上市呢? 按卫生部说法,对于这些不合格食用油,要求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责令生产单位公告收回在售及已售食品,那么对于消费者已经食用过的,又该如何处理呢? (日京/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