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女警杀夫案:凶手一审判无期 赔亡夫父母12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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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2:5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29日电据兰州晨报消息,昨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女警何丽霞杀夫案一审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何无期徒刑。宣判后,何表示,她要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 法官同时宣读了附带民事诉讼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被告赔偿亡夫的父母12万余元。 案情回放 何丽霞今年42岁,曾为兰州市某公安分局法制科警察,2003年12月5日凌晨3时许,其夫高彦明在家中身中两刀不治身亡,何当日即被警方控制。 兰州市、兰州市城关区两级公安机关和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医对高彦明的尸体进行了检验,鉴定结论为他杀,因为当天晚上家中只有他们夫妻二人,因此,警方排除了第三人进入现场作案的可能,何成为头号疑凶。 警方调查:2003年12月5日凌晨2时53分,在病病休的何丽霞因为丈夫高彦明醉酒晚归产生不满,追问高的行踪,二人因此在家中发生争执、厮打,在厮打过程中,何持刀在高的右侧胸部及背部连捅两刀,后高被何送往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4时25分死亡。 法院从轻判罚 法医鉴定认为高的死因是被他人刺破肝脏致大失血死亡,公诉机关认为何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丽霞持刀伤人,致人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严惩。但考虑到何丽霞有将被害人送医院救治的情节,以及民事赔偿已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从轻判处何丽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廖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