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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长儿子伤人致死 案件已进入预审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4:51 新华网

  新华网兰州12月29日电(记者宋常青)记者29日从甘肃省公安厅了解到,2004年12月16日发生并引起广泛关注的平凉市崇信县公安局副局长儿子伤人致死案的犯罪嫌疑人已于近日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了预审阶段。

  据介绍,2004年12月16日19时左右,平凉市崇信县公安局一副局长之子、现年18岁的王军在行至该县电信局附近时与锦屏镇西街村12岁男学生崔某相撞,导致崔某倒地。随后王军以崔某骂他为由在崔某上网的网吧外等候。在崔某出来后,王军将崔某叫至该县窑庄一麦场内质问。在崔某不承认骂人后,王军便在其腿上踢了两脚,后又用石头在崔某的头部猛击,导致其颅脑严重损伤死亡。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王军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2月17日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王军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逮捕。针对媒体关于崇信县公安局政委欲以一万元摆平的报道,甘肃省公安厅在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过调查,案发后,在受害人亲属的反复要求下,崇信县公安局政委朱某于12月18日和12月19日分两次付给受害人家属1万元,是暂付的安葬费用,并不是公安局方面想拿1万元私了。据介绍,2004年12月23日,受害人家属已将其遗体火化。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了预审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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