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部分市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明年享受生活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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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5:03 贵州都市报 | ||||||||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贵阳市总工会获悉,该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向部分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发放50元至60元的生活补贴。 据了解,有关部门对领取该项生活补助的人员的条件作出明确规定:已按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但本人收入不高于所在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和无固定收入(男60周岁以上,女55周岁以上)及在职在岗但本人收入低于所在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且荣获以下一项荣誉
满足上述条件的市级劳模,如果本人收入不高于所在地上年在岗职工工资2倍的离退休市级劳动模范,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元,1985年12月31日前获得市级劳模称号的,则是每月60元。对于本人收入低于所在地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在职在岗的市级劳模,每月也可以领50元的生活补贴。1985年12月31日获得称号的,生活补助为60元,这部分人员在退休后,按离退休劳动模范生活补贴标准发放。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市级劳模,每月发放标准也是50元,1985年12月31日前获得称号的,每月再增加10元。 该项生活补贴由市级劳模所在单位支付。 作者:赵车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