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进行业前三就重组 国资委“逼”央企做大做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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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16:2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12月29日电据《经济参考报》报道,日前在京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放出狠话:央企不能在规模上进入本行业前三位,就要进行重组。据悉,在安排2005年工作时,往大里做成为不少中央企业工作的中心内容。 据了解,在12月上旬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上,李荣融在发言中指出,中央企业要成为行业内的骨干企业,如果不能在本行业进入规模实力上的前三名,就无法成为行业支柱,对不是行业排头兵的中央企业,就要通过资产和资本流动,进行调整。他表示,2005年国资委要围绕培育和发展30到5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力争在推进央企布局和结构调整方面迈出新的步伐,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企业进一步联合重组,积极引导中央企业的并购活动。 就国资委“逼”央企“做大”的做法,专家们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中央党校研究室周天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按照中央的精神,我国发展国有经济的着眼点在于控制力,而没有一定的规模、在行业没有一定的影响,谈何控制力?所以,要求央企保持必要的规模是应该的。实际上,只要是用市场手段,企业把规模做大了,核心竞争力自然就提高了。当然了,要对企业在做大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控,防止行为扭曲。 而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谢志华教授则认为,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人代表,应该考虑的问题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央企规模的大小,不但有最近两年经营的原因,更重要的是历史原因和客观原因。只要企业具有很强的赢利能力,不管规模大小,都不宜对其进行强制重组,否则往往会丢掉其本来的竞争优势,这样的教训是很多的。谢志华强调,国资委应该从“大”和“小”的概念中解脱出来,专心致志地“经营”国有资产,使其能赚更多的钱。如果刻意地要求企业往“大”里做,往往会导致企业的短期行为,导致重视数量而忽视质量,导致企业负债水平不正常的上升,总的来说,弊大于利。他认为,在考核央企负责人的经营水平时,比赢利总额、比企业资产总量、比企业销售额,都意义不大,资产利润率、人均劳动效率等指标才更能说明企业的经营水平。用大小论英雄,有可能产生不公平现象。(林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