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法院为民工追回工程欠款及工资3381万元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23:35 新华网 |
新华网武汉12月29日电(周梦榕涂莉)武汉市两级法院自12月1日开展为民工执行工程拖欠款及工资案件专项行动以来,通过召开债务人会议,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多项措施,截至29日,共为民工执行到位上述款项3381万元,其中武汉中院为民工执行到位2558万元。 近年来,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案件一直面临着执行难题。武汉法院十分关注这两类案件,对其逐案登记。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效果,武汉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集中执行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实施方案》,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通过《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等,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经两次传唤拒不到庭的,依法可拘传;对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拘留、罚款;构成拒不执行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武汉法院还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给予奖励,武汉市中院执行局局长陈明亮说,债务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严重损害法律尊严,法院将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克服“执行难”问题。 12月17日,武汉法院向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的单位发出“最后通牒”,责令债务人最迟于2005年元月15日前清偿拖欠款,否则将依法处理。会后,与会债务人纷纷与执行法官磋商还债方案。如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湖北山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800万元,导致民工工资无法兑现。负责执行此案的武昌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克服执行难度,到29日止,已执行到位543万元,其余款项已与民工达成每月履行27万元的和解协议。 目前,武汉法院正着手建立一套执行工作的威慑机制,如对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的案件,将与市清欠办、金融部门联系沟通后提出司法建议,将赖债者清理出建筑市场或停发贷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