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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立法打击病毒犯罪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8:00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频道12月29日电(记者张泽伟) 计算机病毒已成为影响网络安全的首要问题。网络病毒的泛滥,已引起世界各国高度重视,纷纷加强立法,打击病毒犯罪。

  据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主任张健介绍,为有力打击计算机病毒犯罪活动,我国新《刑法》专门增设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其中包括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行为。在《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规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总体上看,我国法律对网络病毒犯罪的法律界定比较粗,对故意制作、转播计算机病毒没有单列罪名;而《病毒防治管理方法》只列举了不准非法从事有关计算机病毒的各种行为和活动,却没有相应处罚措施。

  因此,我国还需加强完善相关法律,加强病毒防范,打击病毒犯罪。而在国际上,各网络安全组织和政府部门纷纷调整自己的安全战略和行动计划,采取措施,打击病毒犯罪,在提高网络防御能力的同时,积极研究并构建本国的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与防范体系。国外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国学习和借鉴。(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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