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延核酸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决 法庭判后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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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08:37 新华网 |
四案犯被判刑并共处罚金121万 昨日,市一中院对永延核酸合同诈骗案一审宣判,200余名受害人到庭旁听。宣判后,法庭首起向受害者判后答疑。 四案犯被重判 偷鸡不成倒蚀一把米。虚报资本100万元注册成立公司,再以购买“永延核酸”而高额返利为诱饵,从去年6月至今年4月,共诈骗726名中老年人达318万元现金的4名案犯,昨日皆被市一中院以犯合同诈骗罪重判。 4人皆坐牢4-15年不说,非法所得也被全部追缴,还并被共处罚金121万元。 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量刑定罪,并认为在共同犯罪中,朱文辉、盛志勇、李俊是主犯,李嫔为从犯,4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10年、10年、4年,并分别被处罚金50万、35万、35万和1万元。 法院同时对4人分别违法所得的现金23.5万余元、18.7万元、11.59万元、1.3万余元以及作案的轿车、电脑、手机等物,悉数予以追缴。对4人未退出的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判后答疑赢掌声 宣判后,法庭首次向受害者判后答疑半个多小时。主审法官肖明介绍,此案在全国有近千受害者,警方调查证实的受害者就有726人,其中绝大多数是已离退休的老人。老人们都想问:自己的钱还有没有希望追回来? 而就“怎样申请返还”、“返还的程序是怎样的”、“返还应注意哪些问题”等事项,肖明都一一予以解释。 肖明最后表示,合议庭将尽全力为大家减少损失。审判厅响起了热烈掌声。 而据介绍,这是重庆第一次法庭判后对市民进行公开答疑。 (记者 肖玉 通讯员 方剑磊)(来源:华龙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