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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政法委的”打人被拘两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10:00 南方都市报

  自称“政法委的”打人被拘两天

  距事发时间已近半年,撞车打人者刘辉被处罚

  深圳“撞车打人事件”追踪

  本报讯(记者丰雷)事发近半年后,深圳“撞车打人事件”终有结论:福田警方本月24日下发第9068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刘辉被警方给予治安拘留两天的处罚。在6月28日的“撞车打人事件”中,当事人刘辉因涉嫌自称“我是政法委的”,对其如何处罚随即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7月5日,深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礼祥首次对该事件作出回应,表示“涉案人员不是政法委干部”,并表明立场说“请警方对此事从严处理,任何人不得说情,不得阻碍警方调查”。

  记者昨日获悉,事发近半年后,警方于本月24日出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福田警方第90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给予刘辉治安拘留两天的处罚;第9067号处罚决定书则显示,给予陈健侠警告处罚。

  对于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一方陈健侠表示,基本满意警方的决定。但是,陈健侠仍提出自己的要求,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继续向刘辉追讨经济方面的赔偿。此外,陈健侠表示,作为被打的一方也要被警告,不服气,目前,他不排除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另一当事方刘辉对此处理有何反应?记者四处联系刘辉未果,暂不能获悉他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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