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特大事故 福建省出台应急救援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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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11:35 新华网 |
福建省近日出台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今后,福建省境内发生因爆炸品、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引起的,有可能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含)以上,或中毒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或险情时,将启动该预案。 预案指出,当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危险化学品特大事故时,应立即向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0591-87521854)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对不及时报告,不服从指挥、调度或临阵逃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预案规定,福建省将根据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普查情况,确定省级重大危险源。(记者 薛辉)(来源:海峡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