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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不是“单位人”的专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16:27 信息时报

  约40万广州个体户今后有望参加医疗保险了。日前,广东省广州市劳动保障局透露:该局已着手研究制定相关办法,以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该办法有望明年底出台(《信息时报》12月29日A07版)。

  医保是发达国家解决国民就医问题的主要社会保障措施之一,人家的医保对象并无楚汉界之分。比如美、法、德等国家,所有国民都有权参加医保。而我国的医保制度在诞生之始却只有部分国民可以享受。

  之所以说“部分国民”,盖因这个《决定》只把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则由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去决定。但出于种种原因,各省、市、区人民政府迄今为止尚没有出台城镇“单位人”之外的群体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或者规定,客观上仍然把包括个体户在内的自由职业者排除在医保范围之外。

  国务院当时出台《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我国医保制度正处于启蒙、起步、摸索阶段,为稳步进展,对参保范围做一定限制,让一部分人先“保”起来,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到了今天,再把广大“非单位的人”群体拒之于医疗保险大门之外,就大可商榷了。

  广大包括个体户在内的自由职业者也是共和国大家庭中的一员,他们也是国家的主人,他们也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随着社会多种经济成分共存共荣局面的发展,广大自由职业者缴纳的税金也越来越多,在一些地方甚至成为当地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连共和国的《宪法》都做出认可并且鼓励他们发展的规定了,他们为什么就不能享有参加医疗保险的权利?再把医保视为城镇“单位人”的专利的话,就是对广大包括个体户在内的自由职业者的歧视和不公!

  诚然,要扩大医保范围就要有强大的财力保后盾,发展社会保障事业包括医疗保险事业是很花钱的,没有经济的大发展,政府财政的多收就缺乏条件。但这不能为把“非单位人”拒于医保门外的理由。扩大医保范围,可以—步一步拓宽。关键是政府有没有把这列入议事日程。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启动制定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相关办法的程序,这无疑是当地城镇“非单位人”的福音,也值得全国各地借鉴。(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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