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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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6:3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叶晓滨)昨天上午,市政府召开三届一四三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会议认为,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我管理在我市实行得比较早,对我市的相关产业发展和住宅小区管理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口规模日益扩大,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将物业管理向法治化、规范化方向推进。制定并出台有关指导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引导业主依法、理性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有利于更好地维护社区安定和社会稳定,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指导规则,我市将根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现有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核心是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并将其纳入到社区管理的轨道。该指导规则明确了从首次业主大会召开到业主委员会选举等各环节的操作规范,鼓励和引导业主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 作者:记者叶晓滨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