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正式起诉南极人 根据消法要求被告双倍赔偿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7:28 新华网 |
北京青年报连续报道的王海投诉南极人一事又有新进展。继前天王海分别向国家质检总局和中消协申请裁撤南极人产品“国家免检”和“3·15”标志后,昨天王海又正式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上海南极人纺织品发展有限公司、东方银座商业北京有限公司制造、销售标实不符、夸大了保温性能的内衣产品。 王海在诉讼状中称,根据《消法》第4条和第49条规定,被告应该双倍赔偿产品货款共计1600元,并承担一切诉讼费用。据了解,东城区人民法院昨天已经正式立案。(朱冬松)(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