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沉船事故船主被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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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8:18 华商网-华商报 |
本报安康讯(记者 雪枫)紫阳县昨日召开大会,对包括“12·17”沉船事故船主在内的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逮捕,包括这起沉船事故船在内的4条报废船也被集中销毁。 12月17日下午3时40分,船主沈大春驾驶自己的木质机动船在向阳码头载放学的学生回家。当船行至距瓦房码头60米处时,该船沉入水中,船上学生及沈大春全部落水,10名学生溺水死亡。 经查,该船体已严重破旧,船头下方有一个16厘米×0.9厘米的裂缝,船底板有一13厘米×0.9厘米的裂缝,且当时船上严重超载,导致河水从裂缝迅速渗入船舱,学生发生慌乱,部分学生拥向船头,致船体向左倾斜,船舱内大量进水,船头迅速沉入水中,随后整个船体沉入水中。紫阳县地方海事局曾在10月25日认为该船“船体腐烂”,责令其停航整改,并下达了《海事违法行为通知书》,但沈大春未按要求停航整改,擅自偷运且事发时所驾船只严重超载,导致此次沉船事故的发生。 犯罪嫌疑人沈大春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紫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为使更多的船主能够吸取“12·17”沉船事故的教训,紫阳县专门将公捕大会选在客流量集中的县客运码头举行,并特意通知沿江的近百名船老大来参加公捕大会。在听了执法人员对疑犯沈大春的指控后,许多船老大表示:今后决不超载,更不让病船出行,决不挣危及自己和船客生命安全的钱。 紫阳县有关部门昨日还对包括“12·17”沉船事故船只在内的4条报废船只进行了集中销毁。 紫阳“12·17”沉船事故追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