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经济普查小组致信被调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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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00 新华网 |
12月30日,青海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致信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希望被调查对象积极支持、参与、配合经济普查工作。 青海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致被调查者的一封信中说,这次经济普查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全国第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及其数据库系统。认真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这次经济普查与每个人、每个单位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本次普查的调查对象是全省范围内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调查的主要内容是2004年全年的单位基本情况和经济活动情况,具体包括单位标志、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每一个被调查对象有按时如实申报普查表规定的各项内容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 信中说,经济普查结果主要是为各级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不作为收取各种税费的依据,普查员和各级普查机构对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商业秘密具有保密义务。普查人员泄密是一种违法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如果哪个单位或个人将被调查对象提供的数据作为他用,我们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你的合法权益将受到保护。 这封信中肯地说,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积极支持和配合普查员做好登记,是圆满完成此次任务的关键。普查员去登记,会打扰大家的正常工作、增添麻烦,请谅解。对于大家的配合、支持与密切合作,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卢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