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假文凭参加司法考试 司法部门取消考生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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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30 红网 |
红网12月30日讯(记者洪湾)近日,衡阳市6名律师网友联名向红网《百姓呼声》举报,称衡阳市常宁一考生用假文凭参加司法考试。接到红网转交的举报信后,湖南省司法厅当即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网友举报称,湖南省衡阳市常宁考生胡某,今年34岁,只有高中文化,连成人高考或自考都没有参加,根本没有大学文凭,不具备司法考试报名资格。在2003年、2004年司法考试报名时,胡某弄虚作假,花3000元买了一个假大学本科文凭,蒙混通过司法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而参加司法考试。 这几位律师网友表示,为了司法考试的公正性,希望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不能授予胡某法律职业资格。 接到网友的举报后,红网记者迅速与湖南司法厅取得联系,并转交了这一举报信。省司法厅副厅长杨翔对此十分重视,当即批示责成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实事就是地予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办随即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学历查询认证唯一合法机构——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对被举报人胡某参加司法考试的报名学历进行验证,结果表明该考生所持学历证书系假证。 另据了解,该考生参加2004年司法考试的成绩为385分,已超过合格分数线,根据《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省司法厅已对其作出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处理,并报司法部备案。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还表示,感谢红网对司法部门的关注和支持,欢迎红网继续进行监督。(稿源:红网)(作者:洪湾)(编辑:晨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