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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究竟要“保护”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30 红网

  商丘市梁园区有一家国家明令禁止必须取缔的污染企业,环保局执法人员几次前往取缔,但门卫都拒不开门,有关负责人也拒不签字。因为每次执法企业都拿门口悬挂的“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当“挡箭牌”。据说,这个“挡箭牌”是由这家企业所在的乡政府授予的。(《大河报》12月29日)

  许多单位门口都悬挂着一些牌子,而且大都是有关部门授予的带有荣誉称号性质的,像什么“文明单位”、“花园式单位”、“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等。很少间在单位门口挂着“重点保护单位”的牌子,而这家污染企业不但挂上了,而且还可以把它当成了一块“挡箭牌”,当成了可以对抗国家法律法规的“尚方宝剑”,把它当成了可以扯成大旗的“虎皮”来公开张扬。

  “重点保护单位”的招牌成为污染企业当作大旗来扯的“虎皮”,根子当然就在给污染企业授予这张“虎皮”的乡政府身上,而乡政府之所以创造性的制造出“重点保护单位”的“虎皮”来给企业扯大旗,当然是因为“考虑到地方经济的发展”了(当地乡委书记语)。可是,谁都心知肚明,所谓的“地方经济发展”,其实就是地方政府领导的政绩。“重点保护”这家污染企业,其目的就是要在自己的政绩簿上添上一笔——这其中的逻辑关系应该非常明晰。

  有人早就把这种片面追求政绩数字而不顾一切的发展说成是“畸形的政绩观”,依笔者看来,不如说成是“自私的政绩观”更为贴切,因为在这些打着“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幌子之下,暴露出的其实是这些地方领导谋求一己之利的私心,他们可以凭借这些以破坏环境、损害整体利益的所谓“政绩”,实现自己向上爬的目的。因此,乡政府所谓的“保护”,实际上“保护”的是自己罢了。

  据报道,目前,梁园区环保局已向商丘市环保局和商丘市梁园区政府做了汇报,准备联合公安等有关部门,近日对该企业采取强制措施取缔。其实梁园区政府大可不必这么兴师动众:既然这家企业依仗的是“重点保护单位”这张“虎皮”,为什么不直接问责“虎皮”的制造者也即该乡政府呢?“解铃还须系铃人”,只要乡政府收回授予给该企业的这张“虎皮”,一切不就迎刃而解了?(稿源:红网)(作者:李先梓)(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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