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猪贩子秤上动手脚行诈骗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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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54 锦州晚报 |
本报讯(李新光 记者侯晓非)一伙收猪人为谋取暴利,通过在磅秤上做手脚的方法,在10多天的时间里诈骗7起,骗取卖猪农户近9000元。12月24日,这伙人分别被黑山县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今年8月,黑山县农民屈国江和杨明辰找到肖冬、刘广生(两人另案处理)等人,商量用在磅秤上做手脚的办法,通过收生猪诈骗钱财。随后,他们决定在收猪过程中,先称完猪和笼子的总重量,在单独称笼子的重量时,把手放在磅秤秤杆后面,用手压秤杆,使笼子重量达到预定斤数,这样就能达到减少生猪重量、诈骗卖猪户钱财的目的了。 商量好了办法,几个人带着雇来的尤小飞、王忠军(另案处理),开始在黑山县境内进行诈骗。在太和镇兰泥村村民朱某家收猪时,他们将20余公斤重的猪笼子称成近40公斤,从而诈骗朱某3000余元。之后,他们采用同样的手段,相继在当地的镇安乡西拉村、水泉村和太和镇兰泥村等地村民家实施诈骗。8月16日,在太和镇兰泥村赵某两兄弟家收猪时他们的手段被识破,赵氏兄弟俩当场就找来了数名村民,将这伙人押到了当地派出所。讯问中,他们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公安机关将他们诈骗所得赃款全部追回,并返还给了受骗农民。 法院认定屈国江、杨明辰、尤小飞等人构成了诈骗罪,分别判处屈国江、杨明辰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尤小飞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作者:李新光 侯晓非 (来源:锦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