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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价格实行联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09:56 光明日报

  记者 张翼

  本报北京12月30日电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意见》,决定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国家发改委今天明确表示,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时,居民电价、农业电价、中小化肥电价将保持相对稳定,一年最多调整一次,且调整居民用电价格前应依法召开听证会。近期不会调整居民电价。

  据介绍,实行煤电价格联动时,将要求电力企业消化30%的煤价上涨因素,在此基础上,将上网电价随煤炭价格变化调整。上网电价调整后,按照电网经营企业输配电价保持相对稳定的原则,相应调整电网企业对用户的销售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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