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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港澳居民可来沪做个体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4:15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李伟)从明年1月1日起,港澳居民在上海除了特许经营之外,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外资主管部门审批,本市工商部门已准备就绪。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的。

  据了解,港澳居民在沪申办从事个体经营,可以登记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港澳居民可以在设立登记前向登记机关申请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仅限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市工商局表示,港澳居民在沪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只需提交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港澳居民)设立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经营场所证明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本市20个工商分局的“绿色通道”已准备就绪,为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工商网站(www.sgs.gov.cn)上公开发布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具体内容、要求;并开设港澳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表式下载窗口,下载的表式与到登记窗口领取的表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涉及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有关问题,工商部门将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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