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大吨位货车通行优惠 高速公路今日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08:14 新华网

  为推动治超,引导车主选择大吨位多轴货车,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降低了大吨位货车的车辆通行费标准。据了解,高速公路新的收费标准至1日零时起开始执行,而普通公路在收费管理系统调整到位后,也将于近期执行这一政策。

  这一新标准是由省交通厅、省发改委于2004年12月31日联合发文实施的。按照该标准,高速公路一至三类车仍执行原统一收费标准,即一类车0.40元/车公里,二类车0.80元/车公里,三类车1.15元/车公里。但从四类车开始,通行费从1.50元/车公里,降至1.40元/车公里;五类车则从1.85元/车公里降至1.60元/车公里;取消每车公里收费达2.10元的第六类车及以上分类,一律按五类车标准计收。同时,普通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站点,9吨以下(含9吨)车辆按原标准收费;10吨以上(含10吨)的车辆,其9吨以内的部分按原标准收费,以上部分则按3元/吨次收费。20吨以上的货车按20吨收费。

  此外,少数普通收费公路(桥梁、隧道)站点执行特殊收费标准。其中,峡江(水边)收费站仍按原审批标准收费;南昌大桥、八一大桥收费站和银三角、吉安赣江大桥收费站对10吨以上(含10吨)至20吨部分收费标准则有所不同:其中,南昌大桥、八一大桥以出城收费方式收费按6元/吨次标准;银三角、吉安赣江大桥收费站按3元/吨次收费。(殷勇)(来源:江西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元旦节
元旦和弦铃声专题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