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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通行费今起下调 下降幅度在20%至30%之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09:40 新华网

  今日起,在重庆境内道路上通行的部分车辆,其所缴纳的道路通行费将有所下降。货车是降低标准后的最大受益者。据悉,下降的幅度在20%到30%之间,视具体车辆类型而定。

  客车缴费标准不变

  2004年11月,交通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的通知。重庆市物价和交通部门制定的执行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从今日起,道路通行费执行新标准。

  重庆一、二、三类车现行的通行费标准,已与国家要求降低后的标准基本一致,因此,这3类车的通行费标准不调整。客车的缴费标准,还是执行现行政策。

  货车受益最大

  此次调整道路通行费后,最大的受益者是货车。以三类车(5-10吨)的货车通行费标准为基准,四类车(10-15吨)和五类车(15吨以上)的通行费标准分别下降20%和30%。

  去年6月,我市将高速公路通行费平均下调了26.7%%,目前的收费标准已与国家规定的基本一致甚至更优惠,所以此次不再调整。不过,40吨以上货车通行高速公路,这次也将受益:此次调整将其降低为五类车收费,实际上是降低了收费标准。

  通行在一、二级公路(含桥梁、隧道和渡口)上的部分货车,也成为受益者:按吨次计算通行费的,10-15吨(含15吨)货车收费标准降低20%,15吨以上货车收费标准降低30%。不过,原收费文件中10吨以上货车以车次计算通行费的,收费标准暂不调整;按吨次计算通行费的,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收费标准不变。(记者杨光毅)(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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