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户籍窗口温情服务 办户口将更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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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10:12 新华网 |
服务台一律“低台敞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上墙窗口民警“七不准” 去年12月27日,省公安厅出台《湖北省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规范》,就窗口设施、服务制度、民警行为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全方位为群众提供温情服务。 按规定,户籍窗口将设置在派出所一楼临街处,标志醒目;用“低台敞开式”服务台取代以往的“高台敞开式”、“高台栅栏式”服务台,不得设隔离栏,外沿放座椅。窗口民警的基本情况、办理户口的程序、手续、收费标准等需上墙公示。申领户口的群众,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一次办成;对孤寡老人、残疾人,以及外来暂住人员集中之地,民警上门服务。不方便到派出所办事的群众,还可与社区民警预约上门办理。 该《规范》还给户籍窗口民警划定“七不准”,包括不得作风粗暴,态度冷漠;工作时间不得在户籍窗口吸烟、饮食、闲聊等。(完)(见习记者刘义昆通讯员龚轩) (责编:林证) (来源:楚天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