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知强调全省党员干部两节期间廉洁“四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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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10:18 新华网 |
近日,江苏省委、省政府、省纪委转发中纪委监察部《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机关、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带头执行,以实际行动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和腐败现象,坚决纠正各种歪风陋习,过一个廉洁节俭、文明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从严查处。 元旦前夕,中纪委、监察部根据中办、国办有关通知精神,就党员干部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反对和防止铺张浪费问题发出通知,提出四项要求: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节日期间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搞互相走访、互相宴请等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联欢会。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禁止以任何名义发放贵重礼品和纪念品,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但要管好自己,还要严格要求并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切实关心群众生活,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财政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完)(来源:现代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