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合肥市规划局成被告35户居民赢得“阳光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16:01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月1日电(姚维家、肖献松)为争得阳光权,35户居民联名将合肥市规划局告上法庭。近日,合肥市庐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向第三人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5户居民从法律上赢得了“阳光权”。

  原告蒙城路180号35户居民称,2003年6月,原告住房南面的杏花酒家拆除,拟建设一幢30层的徽商大厦公寓楼(目前此工程已开工)。原告认为,被告合肥市规划局在证件颁发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定,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颁布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庭审中,被告辩称,该项目的审批符合城市建设规划标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作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合法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合肥市规划局具有在本辖区内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定职责。被告向第三人合肥绿地置业有限公司核发的合规建民许200435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和程序虽然符合《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关于日照标准的规定,但不符合《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建筑间距的规定,并且该许可证的内容与合肥市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内容也不相符。由此,法院认为,被告在核发该许可证时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规欠妥,依法应当撤销。

  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合规建民许200435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元旦节
元旦和弦铃声专题
棋魂
千年棋魂藤原佐为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