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教育考试收费标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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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1日19:2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2004年12月31日讯(记者 肖雯栎实习生李俊杰)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考试收费,促进教育招生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部分教育考试收费将进行适当调整。 据介绍,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工本费为每证5元,英语考试单科成绩合格证工本费为每证4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费,一、二、三级考试费由每人90元调整为95元,四级考试费由每人140元调整为145元。公共英语等级(PETS)考试费,一级、一级B、二级由每人次130元调整为135元,三级、四级、五级由每人次150元调整为每人次155元。核定全省普通高考外语专业口试报名测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生50元,其中上缴省考试院10元,用于命题、制卷、信息汇总等;其他40元留各考点市州教育考试部门,用于租用考场和听力、录音设备等。 据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收费为事业性收费,新的收费标准从2004年12月24日起开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