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不为例”止不了“下不为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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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00:02 红网 |
元旦春节将至,又将迎来了一个“敏感节日”。说其“敏感”,乃因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两个节日是“送礼受礼”的“黄金节日”。近年媒体不断发出“抵制节日腐败”的声音。一些人们总是在此期间送礼;而一些长期表现廉洁的官员,也往往在这个“特别节日”中变质。12月13日在海南中院庭审的海南党校常务副校长叶某受贿人民币19万元、港币1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就是触目惊心的一例。(见《新京报》2004年12月24日) 现年60岁的曾任自治州委宣传部长、因成绩突出调到海南省委党校做领导的叶某,有30余年清廉正统的美名,却在短短两年4个月内丧失殆尽。令叶某丧廉的时间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教师节等节日”,诱饵是受礼。头一桩受礼则是在2001年元旦前一个晚上。叶的下属、党校副教育长方某到叶家,送来一个装有2万元的信封时,曾一度遭到拒绝。但是,终因经不住巧舌如簧的方某相劝,来了个“下不为例”。正如他本身对检察机关所言:“这2万元是我平生第一次收下不义之财,也是第一次领悟到权力的威力。”(《检察日报》2004年12月16日) 人们看到,叶某“下不为例”不是真的“下不没门”,而是“下回分解”“下回继续”。从2002年12月至2003年4月期间,他先后受贿14次,合计人民币20万元。就是说,有了第一次的受贿之“甜”,他终于抛掉了清廉的约束,背叛了人生目标,背叛了入党的誓言,在犯罪的道路下越走越远,一发不可收拾。 “下不为例”为何止不了“下不为歪”?收礼“下不为例”就是对自己思想上放纵,意味着腐败的萌生。一个尝到腐败“甜头”的人们,往往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忘乎所以。有了第一次恐怕也会有第二次、第三次,金钱的迷惑使人们头脑发昏,直至东窗事发原形毕露,被推上审判台。因此,收礼的“下不为例”是一支麻醉剂,使人们迷迷糊糊步入贪赃受贿贼船。 “下不为例”的危害还在于松懈了人们防腐的警戒。时下,一些官员对一些地方的“送礼受礼”采取眼睁眼闭态度,其美名曰:下不为例。然而,现实表明,“下不为例”同样止不了一些官员“下不为歪”,反而误导着某些人们在歪道上越滑越深,直至不可自拔。因此,抵制收礼“下不为例”既是反腐保廉的第一关口,也是倡导廉政新风的题中之义。在这个问题中,不能再吞吞吐吐,只能“现不为例”坚决刹住。否则,像叶某这样有30年“清廉史”的人们同样会身败名裂。(稿源:红网)(作者:冯创志)(编辑:闵君) |